罰則

一年內同違規累犯加重處罰是怎麼算的?

什麼是「累犯加重」?

累犯加重指的是:同一種違規,如果你在一定期間內(常以一年計)一再發生,法規會對第二次、第三次以後施以比第一次更重的處罰。目的是嚇阻那些屢勸不聽、反覆違規的駕駛人。

這和「記點累計」是不同的機制。記點是把不同違規的分數加總;累犯加重則是針對「同一種違規重複發生」提高該次的罰度。兩者可能同時作用。

哪些違規會有累犯加重?

並非所有違規都有累犯加重條款,通常見於危害安全較明顯的項目,例如嚴重超速、違規停車經舉發後仍不改正、特定妨害交通行為等。

有些違規還設有「同一路段、同一時段連續舉發」的規定,例如違規停車未駛離,可能每隔一段時間再舉發一次。具體哪些項目、如何加重,以主管機關公告與最新法規為準。

科技執法下,累犯要注意什麼?

科技執法(固定式測速、區間測速、闖紅燈自動照相、違停科技執法)是24小時自動運作的,你經過同一個路口或路段,只要違規就會被記錄。這代表在同一個熱點反覆違規,很容易構成累犯。

例如你習慣在某條有區間測速的路超速,可能短時間內累積多張罰單,不但張張罰,還可能觸發加重與記點吊扣。熟悉自己常走路段的執法點,是避免累犯最實際的方法。

被認定累犯,可以主張什麼?

如果你認為前一次違規根本不成立(例如已申訴撤銷),那麼以它作為累犯基礎就有爭議,可以在期限內陳述意見。若是認錯車、車牌辨識錯誤導致被算成累犯,也應提出。

但若違規事實明確,累犯加重是依法而來,較難以「我不知道會加重」為由免除。最好的做法還是不要在同類違規上重蹈覆轍。加重認定以主管機關與最新法規為準。

本篇重點整理

  • 累犯加重是針對「同一種違規在一定期間內重複發生」提高處罰。
  • 累犯加重與記點累計是不同機制,可能同時作用。
  • 科技執法24小時自動運作,在同一熱點反覆違規最容易構成累犯;適用以主管機關公告與最新法規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累犯加重是所有違規都適用嗎?

不是。通常見於危害安全較明顯或特定妨害交通的項目。哪些違規適用累犯加重,以主管機關公告與最新法規為準。

累犯的「一年」是怎麼算的?

一般以同一種違規前後發生的時間區間計算,常見以一年為期。確切起算方式以主管機關公告與最新法規為準。

違停沒開走,會被一直開單嗎?

部分違停情形設有連續舉發規定,未依指示駛離可能每隔一段時間再舉發一次。實際規則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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